毕业两年以内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统招毕业生,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长春市主城区及开发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金额如不超过60万元,可不受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限制。
2月5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经济稳增长全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到,要全力提振消费市场,积极开展节日促销活动,与市总工会、房地产企业开展多领域联动促销活动100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