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迟福林 2021-11-03 08:48:39
面对世界政治经济格局的深刻复杂变化,面对百年不遇的全球疫情大流行与多种全球性危机叠加的严重挑战,我国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推动高水平开放,既是扩大内需、保持经济持续增长、推动全球经济稳定与复苏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度融入世界经济、推进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战略抉择。
我国是全球最具潜力的大市场。现在是,今后也是。当前,各方对中国市场潜力有不同的估计。客观判断我国市场潜力,既需要看到短期的问题与矛盾,更需要分析中长期的潜力与趋势。
我国仍处于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短期面临较大压力,但中长期蕴藏着巨大潜力。2020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5.68万亿美元,是美国同期的97.6%。若按过去5年平均增速计算,估计到2022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将达到6.06万亿美元,有可能超过美国的5.92万亿美元,成为全球第一大消费品零售市场。估计到2035年,居民服务型消费占比有可能从2020年的42.6%提升到60%左右,由此带来数万亿美元的消费增量。
我国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将形成巨大市场空间。估计到2025年,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将由目前的30%左右提升至40%,新增约21万亿元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空间;5g商业化推动的信息消费规模将超过8万亿元,并直接带动10.6万亿元的经济产出。
我国市场潜力的释放,是全球市场的重大利好。以中美经贸合作为例,2020年在多种不利因素的严重影响下,美国对我国商品出口仍实现了10%的正增长,而当年美国整体出口下降了13.5%。中欧市场的互补性很强。14亿人服务型消费的较快增长,是中欧合作的重大机遇。2014年至2019年,欧盟对我国的服务出口年均增长14.2%,是欧盟服务出口整体增速的2.9倍。基于中欧共同的市场需求,要以服务贸易为重点务实推进双方的经贸合作。
我国是开放型世界经济的重要推动者。现在是,今后也是。我国推进建设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有利于充分释放市场的潜力与活力,有利于深度融入全球经济,推动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我国主动申请加入cptpp,是建设高水平开放型世界经济的重大举措,体现我国推动形成更加开放全球市场的决心和行动。
推动高水平开放与高质量市场经济融合。随着经济服务化进程的加快,高水平开放与高质量市场经济直接融合,要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开放,赢得国际经济合作竞争的主动。以扩大内需为基本导向的高水平开放,就是要实现内外市场联动、要素资源共享,形成更高水平开放合作的新发展格局。
以制度型开放推动构建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准入后国民待遇;加快服务业领域与高水平国际规则对接,尽快打破服务业市场垄断与行政垄断;实现经济政策由产业政策为主向竞争政策为基础的转变,强化对经济政策的公平竞争审查;主动对接全球高水平经贸规则,并在自由贸易港(区)强化敏感领域的压力测试;强化财产权与知识产权保护,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与创新活力。
推进服务贸易的开放进程。估计到2025年,数字服务贸易占我国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将达到50%左右。要加快数字服务贸易发展需要全面推动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降低各类服务贸易模式下的边境内壁垒,调整优化服务贸易结构。
我国是全球经济增长的主引擎。现在是,今后也是。我国推动高水平开放,不仅为推进多边、双边的自由贸易进程提供重要动力,还将提升我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我国将继续为全球经济增长作出新的贡献。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最新预测,2021年中国经济增速有望达到8%,仍明显高于全球经济增速(5.9%)。按此预测,2021年我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仍将达到25%以上;未来5年,我国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仍有望保持在25%至30%,仍是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稳定器与动力源。
中国的发展需要世界,世界的发展需要中国。预计未来5年,我国服务进口增速将高于全球同期平均水平;未来15年,我国进口商品和服务将分别超过30万亿美元和10万亿美元。
面对全球性危机的严重冲击,需要共治共享的全球治理。正如习近平主席强调的,“面对疫病灾害、世界经济下行压力等共同挑战,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善其身,也没有哪个国家可以包打天下,必须寻求互利合作的双赢多赢之道。”面对全球新的能源危机、债务危机和供应链危机,需要主要经济体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将发展置于全球宏观政策框架的突出位置。
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联合国全球可持续交通大会开幕式上的主旨讲话中向世界重申,“我国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方向不会变,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决心不会变。我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永远不会关上!”作为一个拥有14亿人口、4亿多中等收入群体的全球最有潜力的大市场,我国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不仅对自身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而且将对世界经济增长与稳定产生重大而积极的影响。(作者系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