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张凡 2019-09-05 09:07:05
9月1日,美国对中国出口商品加征新一轮关税的举措已经落地,这标志着中美贸易战的进一步升级。不过从去年的外贸数据来看,贸易战对中国外贸发展影响有限,其中综合保税区发展对稳定外贸起到了重要作用。
日前,中海国际咨询有限公司发布了《2019全国综保区发展报告》,其中引用的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1至12月,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约为4.62万亿美元,同比增长12.6%,其中出口额2.48万亿美元,增长9.9%;进口额2.14万亿美元,增长15.8%。而全国综合保税区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为3453.8亿美元,同比增长16.9%。其中出口额2135.4亿美元,同比增长15.9%;进口额1318.4亿美元,同比增长18.4%。
“从中可以看出,全国综合保税区发展态势良好,各项进出口指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为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首次突破30万亿元人民币大关、货物贸易规模创历史新高、保持世界第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报告执笔人、资深企业进出口关务专家 、中海国际咨询有限公司副总裁谢承宁介绍说,截至2019年1月,我国共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140个,其中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综合保税区共有96家,分布在除青海、西藏和中国台湾、香港、澳门以外的29个省、市、自治区。
报告显示,华东地区综合保税区的数量是全国最多的,全国96家综合保税区中有41家坐落于华东地区,占到了全国数量的43%,相当于排名之后的四个区域的总数之和,其中,江苏省就有20家,几乎占到了华东地区的一半。华中地区以14家的数量位居第二。排名第三的是西南地区,有10家综合保税区,占全国的11%。华北地区以9家的数量排名第四,西北、华南地区均为8家并列第五,东北地区6家排名第六。
“2018年批准设立的综合保税区数量达到历史上的高峰,有20家之多,其中3/4是由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而来。”中国贸促会专家委员、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海关和贸易便利化委员会副主席、中海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秦阳说,报告对2018年海关总署公布的有进出口数据的65家综合保税区发展情况进行研究后发现,综合保税区发展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均衡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各综合保税区外贸发展极为不均衡。报告对这65家综合保税区的进出口额进行统计后发现,排名前十位的综合保税区以15%的数量占到全部综合保税区进出口额的84%,剩余85%(55家)的综合保税区仅占16%。反映出大部分综合保税区利用率较低,各综合保税区发展极为不均衡,每平方公里进出口额最低的只有0.02亿美元,仅为最高的100.62亿美元的万分之二。综合保税区使用效率亟待提高,避免造成资源浪费。
二是区域分布与贡献度不相匹配。报告对这65家综合保税区所在位置与进出口额进行分析后发现,华东地区以占41.5%的综合保税区的数量贡献了45.1%的进出口额,西南地区以占9.2%的综合保税区的数量贡献了25.2%的进出口额,华中地区以15.4%的综合保税区的数量贡献了17.1%的进出口额;而西北、华北、华南、东北地区以占33.8%的综合保税区的数量仅贡献了12.6%的进出口额。
三是整合优化进展不均衡,整合优化效应不显著。2018年批准设立的20家综合保税区中有3/4是整合优化升级的。截至2019年4月,全国尚有43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未整合升级为综合保税区,占全部的31%。部分已整合的优化升级效应不明显,整合前后入区项目、进出口额未发生明显变化。
四是存在过度审批倾向,未设立退出机制。有些地方的入区项目审核不到位,个别区域引入了高耗能等不适合入区的企业。很多地方存在“重规划申建、轻建设发展”的现象,项目引进与预期严重不符,申建时规划入区的项目并未实际入区,土地利用不理想;没有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和退出机制,未对运行效益差的综合保税区进行通报整改。
为此,报告提出了四项建议:
一是建议各地海关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做好政策宣讲,各地政府尽快形成辖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计划,按程序开展整合升级工作,推动43个其他类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加快转型整合为综合保税区,对发展差的、不具备条件的要逐步退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序列。
二是建议海关总署和相关部委认真做好新设综合保税区的设立审核工作,各地海关要配合地方政府部门做好区域申建、入区项目审核等指导工作,确保新设立的综合保税区达到发展预期。
三是建议海关总署加强事前审核、事中考核、事后监督工作,研究制定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考核评估办法,定期通报全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情况,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四是建议设立严格的整改和退出机制,尤其是对综合保税区数量多、运行效果差的地方,以提升土地利用率,实现有进有出,确保综合保税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