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穆青风 2023-10-18 08:52:14
“当前,数据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随着数据产业和数据资源现实交易的迅速发展,企业之间因数据收集、处理、利用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不断涌现,数据资源的财产权利和商业交易关系法律保护需求日益迫切。”在日前举办的数据不正当竞争法律实务问题研讨会上,南开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陈兵表示,商业数据是企业的关键生产要素,已成为各大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战略资源。实践中,围绕数据的爬取与反爬取、爬取数据使用、人工智能授权使用原则等问题都发生了不正当竞争纠纷。因此,明晰数据不正当竞争的认定规则在司法实践中日趋重要。
据了解,2023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部署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着力规范互联网领域市场竞争秩序,持续推动经营主体依法规范经营、公平参与竞争。截至9月底,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6870件,其中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1209件。
陈兵举例说,天津某数码公司是某新闻平台的运营者,其作为新闻信息转载平台,已取得相应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资质。为充实平台内容,该公司在2020年至2022年间花费上千万元向几十家媒体采购了大量新闻资讯。上海某公司开发了一款可以实时抓取网络媒体的各类新闻信息的软件,抓取到信息后,再进一步智能去重,直接在自身运营的新闻栏目中向网络用户提供。天津某数码公司发现后上海某公司将上海某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带来竞争优势,在其权益遭受侵害时可以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获得相应救济。上海某公司未经原告许可,整体搬运涉案数据并直接用于涉案产品的新闻栏目中,该行为并非正常运营的必要手段,也不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价值需求,其所实现的效果并不足以弥补被诉行为给原告所造成的损失,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和健康公平的行业生态,降低了消费者的福利,超出了数据利用的合理限度,具有不当性行为。最终认定上海某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赔偿100万元。
“从该案中可以看出,通过对原始数据的加工创造出的衍生数据产品,从而创造数据的再生价值,可以推动社会经济与行业的整体进步。”陈兵表示,本案中,法院并未确定抓取数据就一定违法,而是联合数据应用的整体行为进行了判断。如果对数据的使用,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和健康公平的行业生态,降低消费者福利,超出数据利用的合理限度,则可能存在不正当竞争风险。
如何确定数据利用的合理限度?陈兵介绍说,企业需要证明为数据安全合法流动承担了必需的行为及成本,并对数据采集、使用、存储、流通、交易等各环节进行多维度、全流程的细化,保障数据的使用具有正当性,从而避免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