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贸易新闻网 作者:苏旭辉 2018-01-25 10:03:51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这对我国自贸试验区建设提出了新方向、新任务、新要求。为准确理解和把握国家自贸试验区最新政策,深刻领会从建设自贸试验区到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这一战略部署的重大意义,中国贸促会贸易投资促进部于2018年1月23日至24日在北京举办中国贸促会自贸试验区最新政策解读培训班。据主办方介绍,该培训班是第一个介绍自贸试验区政策的培训班,未来将开办一系列培训班。
培训课上,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综合改革局调研员曾伟鹏讲道,自贸试验区的核心政策是中国单方面对外实施优惠政策,着重强调制度创新,进一步扩大开放。
商务部外资司一等商务秘书孙笑宇介绍,当初建设自贸试验区有着深刻的背景。国际方面,经济危机后世界经济复苏艰难曲折,呈“低增长、低贸易、低投资”态势,贸易保护主义加剧;国内方面,劳动力成本持续攀升,人口红利逐步消失,土地资源日趋紧张,环保压力加大,部分产能严重过剩,一般制造业利润空间收缩。为了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需要不断地进行体制改革、制度创新,然而改革的进程是艰难的,常常涉及多方面利益,推行改革的过程中也还要应对各种潜在的风险。为破除阻碍对外开放的体制机制障碍,形成有利于培育新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制度安排,在特定的、小范围内进行制度改革和新政策的试验,正是建设自贸试验区的意义所在。
自贸试验区设立以来,取得了诸多成果。2017年,11个自贸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1039亿元,同比增长18.1%,高于全国增速10个百分点,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连续两年以两万分之一国土面积吸引全国十分之一利用外资。自贸试验区至今已有123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形成了改革红利共享、开放普惠的局面。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外资管理体制,就是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试验成熟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外资企业法》等4部法律,得以在全国推广。
孙笑宇讲道,未来要进一步研究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狠抓改革试点经验的复制推广,让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彰显全国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试验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