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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外资审查趋严 中企应立足共融共赢

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钱颜 2019-10-30 09:48:43

欧盟中国商会日前发布的《中国企业在欧发展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对欧盟直接投资金额为89亿美元,同比下降13.6%。安永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中企在欧洲并购金额仅为36.2亿美元,同比锐减86.6%,为历史最大降幅。

东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洪向《中国贸易报》记者介绍说,《欧盟外资审查条例》将于2020年10月1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标志着欧盟外国投资政策和规则的重大调整,将在欧盟内外产生深远影响。虽然正式实施日会延后18个月,但是,自4月11日该条例生效后在欧盟完成的外国国际直接投资都有被审查的风险。

据了解,该条例包括:适用范围、定义、成员国审査机制的基本要求、成员国或欧委会的主要审查要素、年度报告、对已经在审的国际直接投资项目和未经审查国际直接投资项目的合作机制、对欧盟利益有影响的国际直接投资项目、信息要求、信息保密机制、联络机制、国际直接投资项目欧盟审查专家团、国际合作、个人信息的处理、评估、授权、生效等共17条规定。

有专家指出,《欧盟外资审查条例》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中国量身定做的。尽管该条例短期实质影响可能有限,但将使中国赴欧中长期投资面临经济风险。

对此,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赵萍表示,希望欧盟重视中国企业在欧盟经营面临的挑战和改善欧盟投资环境的呼声与诉求,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不要随意扩大国家安全的使用范围,制定明确而穷尽的审查清单,确保外资政策可预期。保障政策透明,完善审查流程,及时向投资者和外界公布审查进展,建立完备的审查信息查询机制,增加审查过程的透明度。制定外资审查制度相应解释条例等配套文件,尽可能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了解本国相关政策的便利渠道,进一步完善、细化外资审查救济机制,明确对行政诉讼结果是否可上诉等规定。强化依法行政,减少投资壁垒,按照竞争中性原则,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公平地保护企业的各项权利。提升服务能力,为外资企业设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帮助外资企业全面了解政策信息,注重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行政和业务素质。

朱洪认为,《欧盟外资审查条例》确实给中国企业带来了影响。一方面,欧盟外资政策不稳定,审查过程不透明,增加了企业的合规成本。企业须重点关注涉及高科技与基建领域的投资并购项目。当中企直接投资影响欧盟利益时,欧盟委员会将启动审查程序。审查标准包括外资并购是否会对关键基础设施、关键技术、关键原材料产品的供应安全造成影响,是否会导致敏感信息泄露,以及外国投资者是否由政府控制等。值得注意的是,资金来源也是《欧盟外资审查条例》的关注重点,其聚焦于资金性质和来源。如企业因与政府之间的密切关系而受到补贴等形式的财务资助,可能会被认为享有不公平的竞争优势。

另一方面,中企获得欧洲市场上的优质标的将更加困难。目前来看,《欧盟外资审查条例》规定的审查因素泛化,且认定标准模糊,增加了中企项目通过安全审查的难度和不确定性,因而可能带来审查周期长、优质合作方意愿下降等后果。

“对此,相关中国企业应尽早对交易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和风险分析,对可能导致交易失败的因素和问题提前做好防范,并对交易失败做好保险或贸易救济预案。”朱洪说。

欧盟中国商会会长周立红建议,中国企业在欧盟的布局定位不应仅停留在谋求市场层面,而是将欧盟视为企业全球化发展的重要战略支点,通过设立研发中心、制造工厂等方式,进一步融入当地发展,以在欧洲建立一个有中国基因的欧洲企业为理念,与欧盟企业及民众协力共创美好发展愿景。同时,中国企业可积极接触当地行业协会,并参与欧盟相关标准制定,为投资欧洲争取更多主动权。


责任编辑:葛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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