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钱颜 2018-10-09 10:58:47
商业秘密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无形资产。如何在新一轮技术革命的浪潮中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已成为企业在贸易与投资活动中关注的热点问题。
日前举办的中美贸易与投资中的商业秘密保护研讨会上,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冯晓青表示,中美贸易摩擦是中企不可回避的问题,其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是中企在此背景下要特别关注的,而商业秘密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钱海锋指出,商业秘密类纠纷存在举证侵权困难、损失认定困难等问题,因此商业秘密保护措施要提前布置,企业应结合商业秘密构成条件、商业秘密常见流失方式及商业秘密保护成本三个因素,搭建商业秘密的保护体系。
神州优车总法律顾问亓琳表示,大量商业秘密案件和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商业秘密保护文化缺失。亓琳建议将商业秘密作级别区分、重视对商业秘密的估值和评价,以信息在企业内外部被知悉的程度、信息被取得或复制的难易程度等标准来评价商业秘密,进一步加强商业秘密的保护,而不是在商业秘密被窃取后再考虑如何救济。
sokon 智能汽车事业群全球总法律顾问裴颖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介绍说,很多企业选择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吸引当地人才。在此过程中,如何确保雇员不侵权、不泄密是海外研发中心管理所面临的突出问题。裴颖认为,解决雇员不侵权问题,应建立零容忍的企业制度、加强新员工的入职培训。同时,设置符合企业需求的保密制度,通过竞争对手区分、筛选出最高级别的核心商业秘密,当商业秘密侵权发生时主动应对、采用多种手段维权。
“仲裁在解决商业秘密纠纷中具备的保密性、专家断案、灵活高效以及域外执行力等方面优势,特别是仲裁的保密性,可以防止商业秘密被二次泄露。”钱海锋建议,企业在遇到商业秘密纠纷时,优选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式。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仲裁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詹晖分享了自己在商业秘密案件的可仲裁性方面的研究成果。他认为,侵犯商业秘密的对象主要集中于公司的现任或前任员工、雇员即将前往的企业以及上下游商业凯发app的合作伙伴,应客观看待用《劳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商业秘密的困境,发挥以独立的商业秘密合同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优势,建议企业通过合同明确约定商业秘密范围、违约金等方式减轻后续争议解决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