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贸易报 作者:本报记者 钱颜 2023-06-30 12:15:46
随着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创新发展,商业秘密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员工跳槽导致的商业秘密外泄始终是实践中的主要风险点。据行业机构fortscale的调查显示,85%以上的企业数据泄密都来源于企业内部员工。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的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中提到的苏州复丝络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表明企业加强对员工管理,防范商业秘密风险的重要性。
据了解,苏州复丝络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隐名股东赵某、蒋某原为苏州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在职期间以委托他人代持股份形式注册成立同业竞争公司苏州复丝络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并在离职后实际管理运营。苏州复丝络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开始生产3d打印材料。2022年2月,苏州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举报其原员工赵某、蒋某未经许可携带公司3d打印技术秘密资料离职,涉嫌侵犯其商业秘密。执法人员对苏州复丝络科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赵某和蒋某从苏州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擅自带出的3d打印材料技术文件。经当地知识产权研究院鉴定,苏州复丝络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3d打印材料中有20款产品与苏州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秘密点相同或实质相同。最终法院责令苏州复丝络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其违法所得24104元,并处罚款60万元。
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辛告诉记者,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如果违反,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掌握核心技术的员工与他人相互勾结,将其掌握的技术信息非法披露给他人使用,或离职后“自立门户”进行竞争,不仅会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而且会破坏市场公平。商业秘密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是企业重要的知识产权,只有保护商业秘密才能有效促进企业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陈辛表示,作为企业,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员工入职离职管理,通过培训等手段强化员工的保密意识。一旦发现商业秘密泄露,及时启动维权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